2014年,榆林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基本形成 查办案件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
2014年,市委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意见和考核办法,召开落实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建立市委常委班子集体责任清单和市委常委履行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落实中央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整改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拉清单、建机制,定硬指标、实行硬考核,把主体责任层层传导下去,一直落实到最基层,落实到全市10971个基层党组织,形成落实主体责任上下贯通、逐级负责的良好局面。
市纪委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各级纪委(纪检组)及时跟进,从党内监督、督促检查、问责惩处、组织协调4个方面,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责任明确化、具体化、精细化,实现了我市各级普遍改版升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签字背书”。
我市积极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查处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坚持实行办案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和考评制度,集体约谈办案后进县区和部门,促进各级各部门夯实办案责任,加大办案力度,办案数量大幅增加,质量明显提高,震慑力不断增强。1至12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472件次,同比增长62.5%;立案1270件,同比增长15.7%;结案1215件,同比增长11.2%;党政纪处分1398人,同比增长9.6%,其中县处级干部20人、乡科级干部290人。开除党籍71人,开除公职14人,移送司法机关60人,对18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公开曝光,严肃查处了市城区规划管理处原党支部书记高耿亮、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原站长艾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落实 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腐败问题是最大的社会毒瘤,我市通过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市县两级集中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行动,通过专项检查、定向抽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方式,发现并查处了一批违反八项规定问题。1至12月份,全市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382起,处理513人,公开实名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27起(250人),党政纪处分256人,警示训诫202人,通报批评36人,解除聘用合同1人,其他处理10人,辞退8人,其中中纪委网站9次公开通报19人。
我市制定出台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参与赌博活动等改进作风规定,形成整治不良风气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全市5528辆公务用车粘贴统一标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市清理办公用房面积118294.11平方米,停建楼堂馆所8个。
在巩固原有制度的基础上,我市着力推行新的6项反腐倡廉制度。制定党风廉政巡查工作暂行办法,以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巡视整改为重点,对市公安局、住建局、建规局、国土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廉政巡查。市纪委与市审计局通过查处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对232份审计报告进行有效处置。市级各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全面确权清权,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实现全覆盖,民情直通车制度有效整合各类投诉平台。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制度推进行政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作风建设。
我市还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行《村务公开报》、村干部向乡镇纪委述职述廉、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健全和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
党风廉政教育持续深化 “三转”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通过改版升级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我市着力打造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权威发布的宣传阵地、纪检监察工作经验的交流平台、廉政文化教育的学习园地、廉政法规制度的馆藏宝库和党风廉政理论研究成果的展示高地,网站累计点击量60万余人次,赢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对问题出重手、下重拳,为实现处理一起、教育一片,发挥网络优势,我市通过设置专家讲座、廉政典型教育、警示教育、案例剖析等课程,积极搭建集学习、考试、管理、资料查询、互动交流五大功能于一体的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在线网络教育学习平台。通过联合市电视台举办县区委书记、市直部门党组书记主体责任系列访谈9期,举办“我身边的勤廉故事”、党风廉政“好新闻奖”等一系列评选活动,命名市级廉政教育基地佳县神泉堡革命纪念馆,与榆林学院共建榆林廉政研究中心。
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以“两个表率”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促使纪检监察机关做全市党政机关表率、纪检监察干部做全市公务员表率。市纪委将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56个精简为9个,在完成第一轮内设机构调整的基础上,正在部署开展第二轮调整,调整后市纪委将设置12个室和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网络信息中心,共14个内设机构,并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纪检组长原则上不分管纪检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我市各县区纪委内设机构统一设置为10个,其中纪检监察室增至2个,乡镇纪委设置监察室,监察室主任由乡镇纪委副书记兼任。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75%左右的力量集中在监督执纪问责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