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清气正 聚力发展

来源: 榆林日报      发布时间:2015-05-04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四个全面”抓住了发展的“牛鼻子”,市委、市政府围绕推进“四个全面”,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如何以强有力的纪律,确保这些决策部署顺利贯彻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春生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哪些要求?

张春生: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省市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围绕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持“六个全面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小康榆林、幸福榆林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记者:刚才,您提到了“六个全面落实”,请您具体介绍一下。

张春生:“六个全面落实”是我市按照中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的今年工作的目标要求,即全面落实从严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全面落实纪律审查要求,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全面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任务,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记者:围绕“六个全面落实”,市纪委监察局今年有哪些具体的工作部署?

张春生:“六个全面落实”是总体要求。总体要求是纲,具体任务是目,纲举而目张。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自行其是的,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责任。二是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抓节点抓具体,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利用婚丧嫁娶敛财、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对廉而不勤、慢而不为、“新官不理旧账”等懒政怠政问题,坚决问责、公开曝光。三是强化纪律审查,从严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县乡村和基层干部中的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等群众最反感、最痛恨的问题,让群众有更多正风反腐的获得感。四是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要全面建立权力清单,明确权力,约束权力,公开权力。对市县部门“一把手”,要落实好“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对重点领域领导干部,要制定切实管用、操作性强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要全面推行轮岗交流制度。五是坚持立行立改,落实改革任务。要制定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和监察局副职提名考察、任免职办理工作程序。深化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规范党风廉政巡查制度,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建设,逐步实现对市级部门单位的全面派驻。六是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追究。落实“两个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考核和问责,对“两个责任”考核名次靠后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实行“一案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