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对23名拟提拔任用的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考”

来源: 市纪委宣传部      作者:王红霞     发布时间:2015-07-06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这场考试对我们来说,是一次特殊的考试。每一项选择判断都是一道纪律红线,每一个问答都提醒我们要自律守清廉。” 7月3日上午,榆林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23名拟提拔任用的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考试以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内容为主,考场设置单人单桌,考试程序规范、考风考纪严明。23名拟提拔任用的县处级领导干部认真答题,最后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廉考”。考试成绩将载入干部个人档案,并作为考核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通过廉政考试,督促领导干部经常性学习党政纪条规,提高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据了解,从2009年起,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在全省全面推行。榆林市强化制度执行,处级、科级领导干部上任前,必须得先通过廉政法规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将暂缓任用。同时,榆林市把廉政教育贯穿到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过程,形成了领导干部任前“考廉”、每年“述廉”,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廉”、领导干部勤政“守廉”的好风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市纪委宣传部部长苏强说:“廉洁自律是党员领导干部必备的政治修养,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作为一项成熟的制度在我市运行6年多了,目的就是“以考促学,以学促廉”,通过考试的形式促使领导干部更加自觉主动学习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常规要求和党政纪条规知识,做到讲纪律,守规矩,敬畏法纪,守住底线,筑牢防线,不断强化廉洁从政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