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17日下午,市委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神木县工作动员会在神木县委办公大楼12楼会议室召开。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市人社局纪检组长刘岳山就即将开展的专项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神木县委书记张生平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张强、马翎及巡察组全体成员,神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县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刘岳山指出,开展专项巡察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要坚持政治巡察,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巡察工作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制度能落实,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基层得到落实。
刘岳山强调,坚持查找问题导向,全力做好本轮专项巡察工作。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细节入手,从小处着力,重点查找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项机制”落实、巡视整改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精准扶贫和移民搬迁、“新官不理旧账”整治、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工作纪律执行等八项工作中存在问题,把监督触角向下、向外延伸,问题涉及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直到把问题找准找实。神木县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科学安排、统筹兼顾,在支持、配合做好巡察工作的同时,紧盯既定目标不放松,扎实有效地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巡察工作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张生平表示,神木县各级党员干部将站在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接受市委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一次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机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工作部署上来。
张生平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巡察纪律,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安排,主动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做到欢迎监督、支持监督、接受监督。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反映情况,不夸大成绩,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客观、真实、准确地提出意见和看法,让巡察组充分了解神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状况,全面掌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真正把接受巡察监督的过程作为寻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
专项巡察期间(2016年10月17日至11月30日)设专门值班电话:0912-2378699,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电子邮箱:liangxing19841113@163.com。通信地址:神木宾馆2113室收,邮编: 719300。巡察组驻地:神木县神木宾馆。同时在县委和县政府、巡察组驻地设立举报箱。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神木县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项机制”落实、巡视整改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精准扶贫和移民搬迁、“新官不理旧账”整治、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工作纪律执行等八项工作方面存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