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安排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向绥德县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七巡察组组长邵胜利向绥德县委书记李永奇反馈了巡察情况。1月22日下午,邵胜利代表巡察组向绥德县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绥德县委书记李永奇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17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绥德县开展了专项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市县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八项内容,把发现问题作为主要任务,通过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开展个别谈话,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实地了解情况,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五人小组”报告了巡察情况。
邵胜利在反馈会上指出,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绥德县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扣“五个扎实”和“追赶超越”要求,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坚决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八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巡察中仍发现不少问题,主要是: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解决实际问题不够,没有真正做到“学用结合”,文件档案等资料相对过多,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没有体现出来。“三项机制”思路模糊,在执行落实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巡视移交个别问题整改力度不够,没有建立起管用的长效机制。党组织机构不健全;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建仍需加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基层党组织弱化;问题党员处理不到位;部分党组织负责人主业抓的不力;党员管理、党费征缴中存在问题。个别村子扶贫有走过场倾向;扶贫对象不够精准;第一书记责任性不强;扶贫资料不完善;部门之间衔接不够,导致大量重复工作;移民搬迁产业发展滞后。“新官不理旧账”问题还没有达到彻底解决。重大改革、重大建设项目进展不平衡。乡镇部门规章制度不完善,考勤制度执行不严。
邵胜利代表市委巡察组向绥德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强化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绥德县委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坚决纠正重发展、轻党建的倾向。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细化落实“两个责任”和“三项机制”的具体措施办法,不断强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层层传导下去。二要全力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绥德县委要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对照巡察反馈移交的问题汇总台账,充分应用“四种形态”,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该查处的查处,该通报的通报,确保发现的每一个问题、移交的每一条线索、提出的每一项建议都落到实处。县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精心制定整改方案,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贰过”,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三要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绥德县委要把这次巡察整改当作一次推动工作的契机,充分运用好巡察成果,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把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利用好,落实好。要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进行总结提炼,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个性看共性,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进行分析,找出深层次的问题及原因,堵塞制度漏洞,在推进全覆盖中提升巡察质量。
李永奇表示,绥德县委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坚决贯彻市委巡察精神,深刻领会巡察反馈意见,团结带领全县干部群众,坚定信心、下定决心,盯紧问题不放松、不见成效不罢休,把巡察工作成果切实转化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上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深化思想认识,正确对待巡察反馈意见。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及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带头认领问题,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带头指导好各部门、各单位的整改,努力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把巡察整改这项重大政治任务完成好。要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由县委负总责,县委常委分工负责,实行“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坚持销号整改,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要注重统筹兼顾,切实巩固巡察工作成果,自觉把巡察成果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继续实行“文化引领、城镇带动、生态立县、产业富民”发展思路,奋力追赶超越,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以良好的工作成绩来验证巡察成果。
市委第七巡察组副组长李旭阳、巡察组组员袁永峰,绥德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反馈会。绥德县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