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向佳县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 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7-01-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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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安排部署,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向佳县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十一巡察组组长高志泉向佳县县委书记辛耀峰反馈了巡察情况。1月24日上午,高志泉代表巡察组向佳县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辛耀峰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17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对佳县开展了专项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市县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八项内容,把发现问题作为主要任务,通过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开展个别谈话,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实地了解情况,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五人小组”报告了巡察情况。

高志泉指出,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佳县县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扣“五个扎实”和“追赶超越”要求,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坚决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八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巡察中仍发现不少问题,主要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领导干部带头抓落实不够,对学习的督促检查不到位;基层对“三项机制”理解不够,运用不充分,激励效果不明显;部分乡镇、部门落实民主决策制度不到位;抓党建责任意识不强,党员组织生活不规范;扶贫移民政策宣传不到位,驻村帮扶作用发挥不充分; “旧账”整治不彻底,一些重点领域改革进展慢;部分单位忽视纪律和规矩,执行制度不严。

高志泉代表市委巡察组向佳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强化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佳县县委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坚决纠正重发展、轻党建的倾向。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细化落实“两个责任”和“三项机制”的具体措施办法,不断强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层层传导下去。二要全力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佳县县委要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对照巡察反馈移交的问题汇总台账,充分应用“四种形态”,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该查处的查处,该通报的通报,确保发现的每一个问题、移交的每一条线索、提出的每一项建议都落到实处。县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精心制定整改方案,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腻过”,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三要强化巡察成好果运用。佳县县委要把这次巡察整改当作一次推动工作的契机,充分运用好巡察成果,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把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利用好,落实好。要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进行总结提炼,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个性看共性,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进行分析,找出深层次的问题及原因,堵塞制度漏洞,在推进全覆盖中提升巡察质量。

辛耀峰表示,佳县县委将以此次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为新的动力,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切实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着力推进全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高度重视反馈意见,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坚决把巡察问题的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在第一时间召开县委常委会,逐条研究分析,找准问题症结,逐个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把责任落实到每位领导成员和各镇、各部门,主动整改、彻底整改。二是持续抓好基层党建,着力助推精准扶贫。自觉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抓在手上、落到实处。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确保与全市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是严格落实“三项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要把落实“三项机制”贯穿到干部监督管理的事事处处,切实发挥制度的常态长效作用,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干事创业环境。要用好鼓励激励制度,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精准脱贫、重大项目建设等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着力破解为官不为、廉而不勤等问题,促进干部放开手脚履职尽责、甩开膀子干事创业。

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副组长刘国峰、贾瑞涛,组员梁国栋出席反馈会。佳县全体县级领导,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