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神木市认真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巡察工作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发挥“探照灯”“显微镜”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拓展。截至目前,分两轮对7个镇办、7个县直部门党组织开展了巡察。
精心制定巡察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巡察工作。市委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前两轮巡察把2016年度“两个责任”考核名次靠后、群众反映问题集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权力相对集中的镇办、部门党组织确定为巡察对象,结合镇办、部门的工作实际,明确了13个方面的巡察内容,并对各项内容进行细化分解,按照“前期准备”“启动实施”“总结反馈”三个阶段分步推进实施。建立巡察任务清单、标准清单、线索清单,实行点、线、面相结合的“动态清单式”跟踪,确保巡察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全面精准发现问题。巡察组综合运用听、看、查、访、问等方法,明确了“少定点查看,多随机抽查;少事先通告,多自主行动;少参观指导,多解决矛盾”的方法,带题不定题、深挖个性问题、找准共性问题,发现问题不求面面俱到,引导群众提供有效线索,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沉下心来“解剖麻雀”。两轮巡察共发放和收回民主测评表320余份,个别谈话605人次,走访被巡察单位服务对象1074人次,发现问题291个,受理信访举报37件。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努力实现标本兼治。巡察“把脉体检”的作用能否充分发挥,关键看反馈,巡察“治病救人”的作用能否充分发挥,关键看整改。一是抓意见反馈。一方面,向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意见坚持客观公正,不修饰、有“辣味”,突出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责任。另一方面,巡察报告和反馈意见坚持向市委负责、对干部负责、让巡察对象信服、让市委研判有详实依据。二是抓整改落实。督促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积极认领问题,并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工作责任人,既落实“改”的举措,又落实“立”的机制。截止目前,首轮巡察反馈的91个问题中,已整改56个。对剩余问题,市纪委跟踪督办,逐一对帐销号。三是抓线索办理。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按照优先办理原则,既坚持快查快结,又注意办理质量,分类处置,分步推进。对巡察组移交的涉法涉诉、个人诉求等信访件,集中力量依法依规妥善处置,确保信访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