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住领导干部,更要管全体党员;盯住腐败问题,更盯住小事小节。榆林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扛起落实“四种形态”的重任,既重治标又重治本,通过常态严管“大多数”,严厉惩处“极少数”,着力“治病”于初萌始发,着力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着力惩治极少数腐败分子,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从盯少数到管多数
党内监督不留空白
“过去我一直认为,只有领导干部在为子女办婚宴时,不能宴请非亲属关系的人员。我自己只是一名普通农村党员,不需要遵守这些条条框框。这次镇纪委给了我处分,并及时对我进行教育,我才真正明白,只要是党员,党的纪律和规矩就必须严格遵守。”
王孝喜是靖边县杨桥畔镇沙石峁村一名普通农村党员,在为儿子办理婚宴时,因违规宴请非亲属关系人员并收取礼金问题,被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礼金。
“管党治党的‘全面’和‘从严’就体现在用纪律管住每一位党员,没有特殊,没有例外。”市纪委审理室负责人说。
从反映党员和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入手,关口前移,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绝大多数,是榆林践行“四种形态”的一个鲜明特征。
市纪委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归口受理制度,将本级自收、上级纪委转送交办、下级纪委报送、媒体舆情披露、巡视巡察移交等各种渠道收到的信访举报,统一归口信访室接收登记,按规定分流转送。据统计,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规定,处置问题线索7979件。
从“第一种形态”到“第四种形态”
每一种形态都是“隔离带”
市纪委信访室收到一份匿名举报信,反映某县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但举报件并未写明具体事实,也未提及具体人。
“过去对这种没有提供具体问题线索、无法进行核实的信访举报件,多是以暂存的方式进行处理,等有了新线索再进行处理。但现在对诸如此类的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会采取谈话函询的方式予以处置,并对一把手、相关负责人及时咬耳扯袖、提醒教育。”市纪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共计1053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859人次,占总数的65.1%;第二种形态3238人,占总数的30.7%;第三种形态275人,占总数的2.6%;第四种形态166人,占总数的1.6%,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管党治党重要手段,实现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在强化第一、第二种形态运用的同时,绝不放松第三、第四种形态。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0人,同比增长46.1%。严肃查处了府谷县原副县长、县医院原院长田乃飞、清涧县政协原副主席霍军前、市劳动仲裁院原党支部书记、原院长徐彦江、清涧县工业商贸局原局长辛凌云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近年来,榆林市委坚持每年结合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列出市委常委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运用“四种形态”是清单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紧盯领导班子成员这个“关键少数”,普遍建立责任清单,并推行了履职记实制度,细化责任内容和要求,推动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