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绥德县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第一巡察组      发布时间:2018-06-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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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26日下午,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绥德县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扶贫领域第一巡察组组长吴仲宣读了《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方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常文飞就做好专项巡察工作提出要求,绥德县委书记李永奇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委扶贫领域第一巡察组副组长袁春丽、马翎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常文飞强调,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推动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抓好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群众利益、优化发展环境、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绥德县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扶贫领域专项巡察部署要求,统筹谋划,综合部署,市县上下一体联动,推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针对当前我市扶贫领域存在的作风漂浮、纪律涣散、工作不实等方面的问题短板,要敢于亮剑,发现问题,巡出声威,巡出实效;二要突出问题导向,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精准度。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主巡方向,把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关注重点,聚焦扶贫领域中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盯紧“关键少数”精准出击,着重发现扶贫领域政策落实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不廉洁不守纪的问题,切实发现并交办一批问题线索,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三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完成专项巡察工作任务。绥德县委要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支持和配合此次专项巡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不误导不阻碍不干扰巡察工作,为巡察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必须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把巡察成果应用落实到“两个责任”上,建立长效机制,解决突出问题,圆满完成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李永奇表示,绥德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市委专项巡察工作重大意义,把接受市委专项巡察组的监督检查作为寻找差距、改进工作的有力抓手,作为抓好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抓手;要强化思想自觉,正确认识和对待专项巡察,坚决服从巡察组各项工作安排,确保把巡察的过程转变为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的过程;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协调配合,勇于担当负责,带头尽责、带头担责,虚心诚恳地接受监督检查,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意见、建议,逐条梳理剖析,逐一找准症结,立行立改,即查即改。

据悉,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第一巡察组将在绥德县工作1个月左右。巡察期间(2018年6月26日—2018年7月26日)设值班电话:15509123857;邮政信箱:榆林市绥德县龙湾开发区绥德县心康假日酒店8412房间转市委扶贫领域第一巡察组收(邮编:718000);电子邮箱:ylswxcbd2z @126.com,同时在绥德县委、县政府、绥德县心康假日酒店设置“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第一巡察组意见箱”。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绥德县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中有关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