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立行立改 全力助推脱贫攻坚

来源: 市委巡察办      作者:苏阳     发布时间:2018-10-23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6月上旬至8月下旬,按照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有关要求,市委组织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并派出4个巡察组,对靖边、绥德、米脂、吴堡四个县和市“八办两组”牵头单位进行了巡察。

专项巡察围绕“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三个方面的问题,立足巡察监督职能,按照“边巡察、边汇报、边办案、边整改、边完善制度、边通报”的“1+5联动”巡察模式,狠抓立行立改线索查办和问题整改工作,充分发挥专项巡察“专”的特点和“快”的优势。一是边巡察边反馈问题。巡察期间共组织召开了2轮19次“边巡察边反馈”会议,向被巡察县区、单位反馈问题408条,其中“扶贫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的问题123条、“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119条、“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166条。二是边巡察边办理案件。加强与纪委监委机关协作,建立立行立改线索快查快办机制,向市县两级被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线索118件,移交信访件111件。立案48件,初核了结7件,对2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问责干部16名。三是边巡察边整改提升。建立立行立改问题“定期反馈、限期整改”的工作机制,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立行立改问题270项。四是边巡察边完善制度。狠抓扶贫领域长效机制建设,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督促被巡察县区、单位建立制度22项,完善制度40项,并进一步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用权的工作机制。五是边巡察边通报案件。狠抓通报曝光力度,在办理的巡察移交案件中,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干部10人,批评教育帮扶干部37名,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身边的扶贫干部,发挥“查处一个、警示一片、震慑一方”的目的,严肃扶贫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