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纪委监委突出“三个强化”贯彻落实 《陕西省纪委监委机关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办法》

来源: 市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2-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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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制定出台的《日常监督工作办法》,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榆林市纪委监委突出做好“三个强化”,确保学习贯彻《工作办法》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一、强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将《工作办法》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把《工作办法》作为全员培训的重要内容,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对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将《工作办法》印发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委机关各室部和各派驻机构,要求把学习贯彻日常监督工作办法作为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任务,以深化学习不断提高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认识和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强化执行,确保贯彻有力。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工作办法》明确的专项检查、调查研究等12项监督方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对强化政治监督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五个专项”工作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要求3个执纪监督室,对所联系县市区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学习贯彻《工作办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真正让监督严在平时、抓在日常、见到成效。

三、强化举措,提高监督实效。在综合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基础上,创新运用亲情监督。聚焦“关键少数”和重要岗位,9月30日,市纪委监委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向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家属发出“家庭助廉”倡议,努力以亲情监督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进一步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