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机关党委批准,2月3日上午,市纪委监委第七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支部委员进行了补选。
为确保此次补选支部委员工作圆满完成,会前,经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讨论,确定了6名候选人。按照会议议程安排,会议表决通过了支部委员选举办法,通过了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经过无记名差额投票选举,5名同志被补选为支部委员。随后召开支部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了支部书记、副书记,并进行了分工。
此次支部委员补选,对保障支部工作正常运行、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建引领有着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