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由于自己思想松懈造成违纪,我深感内疚。这次处分是对我的一次警醒,受处分后,我思想认识得到了很大提高”。
“这次处分后,我不断反省自己,对照家庭、社会、单位对我的期望,我感到非常惭愧,我要从自身找错误、查不足,深刻反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
“由于我思想麻痹、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会不深刻、财经纪律观念淡薄,导致工作出现问题,今后在思想上加强修养,在工作上兢兢业业,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彻底改过自新。”
近日,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工作人员在开展回访教育问卷调查时,受处分干部如是说。
为进一步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加强对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和关心激励,巩固监督执纪效果,第五监督检查室按照市纪委监委“集中回访教育月”工作通知要求,运用回访教育“三三制”模式,引导受处分人员放下思想包袱,重树工作信心,释放纪律“温度”。通过对9名受处分人员开展集中回访教育,起到了良好教育关怀效果。积极探索做好“通篇文章”,不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回访前精心准备,做到“三个了解”。在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前,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向相关办案人员了解受处分人详细信息、与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沟通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受处分人各方面情况;了解受处分人违纪违法案情和相关党规法律;了解受处分人对其违纪违法行为的认识和改正情况;了解受处分人的工作表现、生活状况及其正当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等情况。
回访中认真组织,做到“三个结合”。在回访过程中,讲究方式方法,注重“三个结合”:一是与排忧解难相结合,及时做好受处分人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消除受处分人思想包袱,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二是与压实主体责任相结合,督促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与检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相结合,与受处分人所在单位联系了解其处分执行情况。
回访后客观评价,做到“三个反馈”。按照“一人一档”要求,每回访一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均认真填写《回访教育评价意见表》,详细记录受处分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认识、工作和生活情况、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所在单位整体评价,实行台账化管理,同时做到“三个反馈”:一是反馈给受处分人所在单位,作为其强化对受处分人的教育管理和后续选用干部提供决策的依据;二是反馈给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作为其加强日常教育监督、分析研判政治生态提供信息的依据;三是反馈给案件审理部门,以便于今后跟踪教育管理。(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