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省纪委监委《关于印发<2019年以来全省各级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不起诉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精神(以下简称《通报》),日前,榆林市纪委监委向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印发通知,推行三项举措,确保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质量。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严的标准树起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切实增强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履责的思想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全过程,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证据标准要求,坚决杜绝出现职务犯罪法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案件、争取不出现职务犯罪酌定不起诉案件,不断提高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质量。
二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把实的举措拿出来。要认真抓好《通报》精神的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对照《通报》内容、注重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在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详细分析问题原因,研究制定有效的整改举措,着力解决职务犯罪案件查办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注重在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业务能力提升、案件审理以及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全面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健全协作机制,把铁的规矩定下来。要不断建立健全职务犯罪案件查办长效机制,既要加强内部沟通协作,着力构建查审双方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的工作机制,又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完善外部协作机制,实现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顺畅衔接、一体推进,确保移送司法的案件“定得准、诉得出、判得下”,不断推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