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榆林市第五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共榆林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3月25日中国共产党榆林市
第五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榆林市第五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国共产党榆林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中国共产党榆林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市委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刻汲取赵正永、胡志强等严重违纪违法案的沉痛教训,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推动榆林政治生态由乱转治。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殷殷嘱托,胸怀“国之大者”,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稳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坚决有效惩治腐败,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榆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大会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扎实推进清廉榆林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谱写榆林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