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纪委监委开展五项工作助推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 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发布时间:2021-05-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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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榆林市纪委监委部署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及审理调研等五项工作,并抽调部分县市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5名业务骨干,成立2个检查组分赴12个县市区把脉问诊开方监督,切实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助推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采取市县联动的方式,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执行到位、管理规范8个方面入手,在县市区纪委监委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检查组抽查了2019年至2020年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和所辖乡镇已审结自办案件100余件、评查案件340余卷,查找出问题5类200余条,并逐县逐案进行反馈,进一步推动提升了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开展处分执行情况检查。围绕处分决定是否抄送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是否装入本人档案、是否在受处分人所在党支部和单位宣布以及受处分人工资待遇执行情况等10个方面,重点抽查了2019年至2020年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已审结自办案件和市纪委监委直查直办案件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520余份,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批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并制定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问题整改台账,进一步强化了纪律刚性。

开展受处分人回访教育。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通过发放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调查问卷、受处分人员回访调查表、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对2020年市纪委监委自办案件的受处分人35人次进行了回访教育,掌握思想动态,确保受处分干部“不掉队”、激发其“二次创业”的决心和信心。

开展《规程》执行情况检查。就《榆林市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规程(试行)》落实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走访乡镇(街道)20个,抽查案件31件,详细了解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落实《规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以及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推动“三化建设”情况,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基础设施标准化、工作程序规范化、干部队伍专业化的能力和水平。

开展政法系统案件专项调研。对2018年以来全市政法队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研摸底,统计分析问题线索来源、线索处置及结果、违纪违法问题类型等,深入查找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下一步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抓好政法干警问题线索核查处置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