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期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来源: 纪委办      作者:魏广兵 马骁骥     发布时间:2020-06-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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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统筹推进,加强日常监督,严格执纪问责,深化以案促改,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强化统筹推进,夯实工作责任。市纪委监委制定印发《2020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突出7个专项治理重点,细分为4项20条具体举措。召开全市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每月定期在常委会会议或领导小组会议上研究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目前共召开专题研究会议5次。12个县市区纪委监委相继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成立执纪监督领导小组,进一步夯实责任。府谷县纪委监委先后13次召开县纪委常委会、脱贫攻坚专题会,有力有序推动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二、强化日常监督,推动工作落实。市纪委3个执纪监督室对所联系县市区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及《榆林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条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全部建立台账并及时进行核查,对查结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目前已通报13批32起52人。开展“蹲点式”监督,市纪委监委在全市确定13个扶贫任务较重、存在问题较多的村,由市县两级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分别深入1个村,开展不少于3天的“蹲点式”调研监督,严查突出问题,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离开。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纳入今年市县两级巡察工作安排,市委巡察组正在对定边和清涧两个脱贫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7个县市区的7个村进行提级巡察。各县市区纪委监委会同组织、扶贫等部门围绕“三排查三清零”、帮扶责任落实、摘帽不摘政策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通过督办函、监察建议书等形式向有关部门及时反馈,要求抓好整改。神木市纪委监委成立资金监管、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搬迁等6个专项督察组,1个综合督察组,开展监督检查2轮次,共走访42个村218户农户,发现共性问题7条,个性问题77条,下发交问题办单39份,根据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向扶贫、住建、医保等部门发出6份监察建议书,就加强危房改造补助款兑现、贫困户慢性病报销等方面提出11条意见建议。

三、坚持严管厚爱,实施精准问责。聚焦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严肃查处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异地搬迁、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及时排查梳理问题线索,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情况半月专报。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52件,查结196人,立案查结64件,处理302人,党纪政务处分85人。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移交问题线索查办工作,移交的35件问题线索,立案结案18件,初核了结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组织措施处理14人。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市县纪委监委对2019年以来因扶贫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受处分人员进行跟踪回访、谈心谈话,帮助他们真心认错悔错改错,鼓励受处理的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目前已回访172名受处分人员,回访后全部向所在单位进行反馈。

四、深化以案促改,促进标本兼治。针对府谷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白雪梅和榆林市能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秦林惠在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分别向府谷县委和榆林市能源局党组发出工作建议,要求开展“以案促改”。同时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找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堵塞廉政风险点,对2019年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向同级党委、政府或职能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