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纪委的“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

来源: 市纪委宣教室      作者:冯树兵     发布时间:2014-04-03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党章》规定纪委的“三项任务“:一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二是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三是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党章》规定纪委的“五项经常性工作”:一是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二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三是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四是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五是保障党员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