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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纪委对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周建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周建明在担任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在工程建设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建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建议省高院按照规定开除其公职;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又讯 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建明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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