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从2014年2月中旬至9月中旬,集中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三访五促、为民服务”为载体,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切入点,以委局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大力弘扬延安精神,以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持执纪为民导向,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密切同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建设幸福榆林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目标任务
聚焦作风建设,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列举的突出问题和机关前期学习调研梳理出的主要问题,找准症结、找对措施,对“四风”问题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使纪检监察干部的党员意识、群众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艰苦朴素、勤俭办事的风气进一步形成,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树立,坚决反对“四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强化群众观念。教育党员干部树牢群众观点,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克服一切脱离群众、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的思想和行为。站稳群众立场,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
(二)解决突出问题。在前一阶段集中调研、梳理问题的基础上,开展问题大排查,集中排查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四风”问题。围绕“三转”要求,着重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能泛化弱化、工作战线长、头绪多的问题,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围绕落实巡视整改要求,着重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在廉政建设上惩戒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完善办案机制,突出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围绕解决“灯下黑”问题的要求,着重解决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不愿担当、不敢办案、跑风漏气、执纪监督过软,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说情办事甚至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加强内部监督,严明纪律规定,做勤政务实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秉公执纪的表率、为民服务的表率;围绕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着重解决少数党员干部忽视学习、精神懈怠、信念弱化、价值观错位,缺乏奉献意识,不愿实干进取,挑肥拣瘦,怕苦怕累,脱离群众,作风漂浮,口大气粗,以势压人以及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问题,大兴学习之风,大兴务实之风,健全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使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三)实施“三个一批”。围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厘权、制权、亮权、督权,新建一批反腐倡廉制度机制;围绕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执纪监督,完善一批反腐倡廉制度机制;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清理废止一批已经不适用反腐倡廉制度机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四)提高“四自”能力。结合创建模范机关,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上动真碰硬,请群众参与、监督和评判,强化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机制,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强化执纪监督,深化反腐倡廉。
(五)争做“两个表率”。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模范践行“为民务实清廉”,使纪检监察机关成为全市党政机关的表率,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全市公务员的表率。
三、方法步骤
市纪委监察局作为全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员单位和第一批次开展活动的单位,肩负搞好自身教育实践活动和执纪监督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双重职责”,要在认真抓好正风肃纪各项措施的同时,带头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要遵循正面教育为主、批评和自我批评、开门搞活动、领导带头的原则,着力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月中旬—3月底)。总体要求是思想发动、灵魂触动、干群互动。主要任务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1、搞好思想发动。委局机关召开动员大会,作出工作部署,搞好统筹谋划,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启动、有序开展。
2、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中、省纪委三次全会、市委三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编印的相关资料、以及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切实把思想理论武装的重点放在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点上。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为主要内容的“我的群众观”大讨论活动,党员干部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学习交流,3月中旬机关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交流会,质量好的学习交流材料在报刊或网站上公布。开展“六个一”为载体的现实教育活动(组织观看一次廉政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一次学习交流,组织进行一次委局领导班子成员主题讲课,组织接受一次延安精神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教育,组织举办一次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开展一次“我身边的勤廉故事”主题征文活动),丰富学习教育内容。
3、开展“基层走亲”。进一步深化“三访五促、为民服务”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和室主任到联系点开展专题调研,与基层党员群众进行座谈,体察民情、听取意见。其他党员干部推行基层党员干部为群众代办制度,到居住或联系的街道社区体察民情,听取社区及居民代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尽力为居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基层走亲”活动以党小组为单位,活动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报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4、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上门征求意见、发放征求意见表、开通网站专栏等多种形式,分别征求县(区)纪委、市直部门和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注重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注重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特别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并认真梳理吸收调研活动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集中整改打好基础。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4月初—6月底)。总体要求是查摆认真、剖析动真、批评较真。主要任务是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深入开展谈心活动。结合前期征求到的意见,党员干部进行一次认真的作风自查。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谈心分析。谈心分四个层面,委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进行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进行谈心,分管领导与室主任进行谈心,室主任与党员干部谈心。通过谈话,沟通思想、交流意见、切准问题。
2、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谈心活动,委局领导班子查找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机制体制、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成因;领导干部要对照“四风”查找问题及成因,为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做好铺垫。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根据问题,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讲问题、查原因,有实质内容和具体事例,做到客观明确,切中要害。主要内容包括: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四风”问题逐项具体表现、典型事例,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特别要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职务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住房、家属子女等情况作出说明。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要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由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审核把关,其他党员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委局分管领导严格审核把关,防止把对照检查材料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为了确保全员参与,使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成为党内的民主利器,分两个层次召开民主生活会,一是各室召开民主生活会;二是召开委局班子、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上,要以整风精神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敢于向自己开炮,勇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要实事求是,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要通过思想交锋,触及灵魂实质,取得“红红脸、出出汗、加加油、鼓鼓劲”的效果,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5、搞好评议。民主生活会后,及时整理民主生活会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并在规定范围内通报。向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社区代表和党风廉政监督员、特邀监察员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接受评价评议,收集意见和建议。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7月初—9月中旬)。主要任务是针对作风方面对照检查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进行集中治理。
1、制定整改方案。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分类排队,逐个建立台账,挂牌督办整改。能立即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内容、方法措施、工作责任和时限要求;属于工作层面的,要在健全完善制度和机制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属于干部层面的,要严明纪律规定,紧盯不放,立行立改,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整改成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2、开展专项整治。围绕全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要求,针对查摆出的工作问题,及时跟进专项整治措施,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督查力度,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明察加暗访、约谈加问责、曝光加排名,深化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3、带头正风肃纪。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自觉抵制、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落实“十二不准”要求:严明政治纪律,不准有违背纪检监察干部身份的言论和行为。严明群众纪律,不准以官僚主义的态度对待群众,漠视群众疾苦,对群众摆架子、逞威风、耍权势;不准利用职权与民争利,侵占群众切身利益或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严明办案纪律,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私自干预案件处理、干部人事等事项;不准对职责范围内事项和领导交办的工作拒不执行、推诿扯皮或拖延不办。严明保密纪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准泄露、扩散举报材料及其内容;不准泄露案件调查方案和案情。严明廉政纪律,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向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索要财物、报销费用;不准接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安排;不准出入歌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娱乐场所。以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4、通报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领导班子的整改情况,充分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处级干部和普通党员的整改情况也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布。
5、抓好建章立制。突出三个层面:一是围绕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建章立制,重点是建立完善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执纪问责等方面的制度机制;二是围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建章立制,重点是着力推行城镇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行政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查办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和党风廉政巡查5项新的制度,要继续巩固和深化已有14项反腐倡廉制度;三是围绕委局机关内部流程建章立制,建立完善规范有序、便捷畅通、高效民主、相互监督的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6、进行工作总结。9月10日前,机关召开总结大会,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形成综合报告上报市委。各室也要做好工作总结,向机关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提交报告。
三、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牢牢把握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结合起来,突出抓好“四风”整治,坚持把活动总要求贯穿始终,把反对“四风”贯穿始终,把整风精神贯穿始终,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把群众参与贯穿始终,把两手抓、两促进贯穿始终。
(一)健全组织机构,夯实工作责任。委局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在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开展。成立机关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室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靠前指挥。
(二)坚持领导带头,确保全员参与。领导班子成员、各室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整改问题,力争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剖析解决问题好一筹。委局领导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把自己摆进去,高标准、严要求,带头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并加强对分管单位的指导。教育实践活动要做到人员全覆盖,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都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参加活动,主动接受教育,切实转变作风。
(三)精心组织实施,做到统筹兼顾。各室要统筹兼顾,合理分配时间和精力,使活动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为中心工作服务,通过活动促进工作,用工作成效检验活动成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开展一些自选动作,做到规定动作扎实到位,自选动作突出特色。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把握时间节奏,合理安排活动进度,把机关的部署要求和本室实际紧密结合,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
(四)加强督促检查,提高活动质量。机关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同时,负责对各室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推动各室把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办公室同志要吃透文件精神,制定督导方案,做好对重点对象、重点要求、重点环节的督导。各室要加强与活动办公室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广泛提供宣传素材,及时总结活动经验。
(五)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榆林纪检监察网站、简报等载体,积极宣传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精神和安排部署,宣传交流机关活动开展情况、实际成效和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