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作为一名基层纪检书记,我将认真学习、思考、实践、感悟,深刻领会讲话和三次全会精神实质,自觉联系工作实际,凝心聚力,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以落实“八项规定”为切入口纠正“四风”,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毫不手软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为打造平安、富裕、绿色、文明、幸福新横山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执纪监督主业,促进重大部署落实到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
一是强化执纪监督,狠抓责任担当意识。要协助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和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确保任务落到实处。要坚决落实好纪委的监督责任,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提高履职能,带头严明政治纪律,最主要的是要发挥执纪职能,对各级党组织和各级干部遵守和维护党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弘扬清正廉洁的良好风气,保证勤政务实的工作作风,形成风清气正、齐心干事的局面。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狠抓廉洁自律建设。要制定党员干部教育长效机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着眼教育保护党员干部,将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反腐倡廉长效教育新机制。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跟班轮训、警示教育以及打造廉政文化基地、举办廉政文化巡展等形式,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性,带头遵守廉政纪律。
三是强化检查问责,狠抓群众利益维护。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特别是重大事项报告和婚丧嫁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节能减排、节约用地、食品品安全、保障性住房、安全生产、项目审批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以落实“八项规定”为契机,切实纠正“四风”
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作风问题时连用14个“公”字,再次表明了党在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为党员干部“公私观”正本清源。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干部行为。结合我县实际,以“八项规定”为切入口,从公车管理、精简会议、压缩文件、公务接待等管理制度具体化、长态化的监督检查入手,不断规范干部从政行为。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纠正“四风”,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弘扬清正廉洁良好风气,将落实“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与评先树优、提拔任用和奖惩相挂钩,促使各级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二是建立服务机制,规范工作作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查纠并举”、“三访五促”机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和明查暗访活动,使各级干部腾出更多的时间到基层去、到一线去,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真正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求,真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使党员干部下基层调研常态化、制度化。把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党员干部工作重要考核指标,让下基层、解民忧、解民怨、解民困成为干部的自觉行动,以实干成效取信于民,促进各级干部作风大转变。
三是建立纠查机制,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作用,带领各级干部以“八项规定”为镜子,带头纠正“四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调研时轻车简从,开会时不讲假、套、空话,公务接待做到勤俭节约,上班期间按时到岗、到岗出力、出力出效,推动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筑牢反腐倡廉防线。反腐倡廉的核心问题是对权力的制约,实现权力制约的基本路径要靠制度保障。深化提升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一把手”末位表态、廉政风险防控、廉政灶、村监委会、党务公开、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办案协作区等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真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倡导实名举报,凡是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及时回复。完善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提高突破大案要案能力。实行领导包案制,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其他领导包抓案件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查办案件工作考评制度,加强对基层案件的协审。
二是加强查办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按照“重点抓自办、着力抓基层”和“协调抓大案、以案促治本”的思路,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认真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采取公开审理助辩、优质案件评选和案件质量评查等措施,做到查处一个案件、健全一批制度、解决一类问题,既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既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又解决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既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又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和事。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纪检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要采取岗位业务培训,通过参加跟班轮训、纪检干部大下访等活动,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和遵守政治纪律观念,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精干化干部队伍,提高履职能力,为落实各项规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
四、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全力推进纪检“三转”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腐败现象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切实深化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的学习贯彻,力求学深、学透,以更好地掌握精髓、指导实践。
一是转职能重在聚焦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建议把不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对不宜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一律行文取消,使纪检监察机关回归职能本位,聚焦主业。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严明党的纪律,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执好纪,切实加强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打“老虎”,勤拍“苍蝇”,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坚持问好责,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持把好关,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二是转方式重在突出重点,抓早小,盯关键、点带面。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通过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报会、党报党刊等平台对典型案件进行披露,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要善于抓住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教育预防等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从而带动全局工作推进,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的单位和干部,牢牢盯住“关键的少数”、“少数的关键”。对于短期内难以全面突破的工作,可以建立试点,以点上的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做到点上突破、线上延伸、面上推广。
三是转作风重在提升效能,沉下去、出实招、求实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进一步提升综合能力,消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增强纪律和规则意识。要在建立健全机关管理制度上下功夫,抓好“立、改、废”,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用铁的纪律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切实做到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查摆问题,开好民主生活会,主动接受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真正改进和提升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要深入基层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出实招、抓实事,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