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贯穿于审计工作之中
“打铁必须自身硬”。市审计局作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定要理清思路,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抓好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明确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率先垂范、严格要求,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涉及重大问题亲自部署研究,带头贯彻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管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事。局党组和纪检组通过定责、履责、查责、问责、追责等系列措施,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是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把市审计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纳入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与审计业务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其他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分解落实工作任务,一级抓一级,做到事事有人抓、人人有责任、件件有着落。
三是推行审计机关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审计经费自理、审计纪律公示、审计过错责任追究、审计回访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市审计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够适应新形势、满足新要求、取得新成效。
二、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重要职责,发挥审计反腐利剑作用
市审计局将围绕“反腐、改革、发展”的目标要求,着力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民生、揭示风险、查处案件、强化问责,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发挥审计监督的专业优势,坚持查处问题、推动整改相结合。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对2013年审计查出的问题,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做到审计一个单位、整改一个单位、规范一个行业、发展一方经济的目标。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厉行勤俭节约相关要求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对去年审计调查过的市、县区210个重点部门单位会议费、招待费和公车购置费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促进中省市相关要求的贯彻落实。
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民生资金、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和办公用房清理、国有土地出让金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管理漏洞的揭露和查处力度。严肃查处经济领域的违法乱纪行为,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主动与纪检监察机关搞好协调配合,注重查处和发现案件线索,实现资源共享,形成监督合力。以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联席会议为载体,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加强经常性的工作联系与协调配合,扩大情况通报和信息研判范围,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提供审计资源服务和力量保障。要提升审计质量,挖掘审计资源的使用价值,为查办案件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要发挥审计人员的专业特长,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审计骨干,参加分析研判和协同办案,力求使查办案件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总之,市审计局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站在反映情况、解决问题、提供服务的角度,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注入正能量,为榆林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