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榆林市纪委监察局网站特开设“向市委和市纪委专题报告责任制”专题栏目,摘登我市12县(区)和承担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市直各牵头部门201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实行责任制报告制度是推动责任主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手段,是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的重要措施。目前“向市委和市纪委专题报告责任制”专题已刊登榆阳区、神木县、定边县的责任制专题报告。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党委(党组)应当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年专题报告上一级党委(党组)和纪委。
据悉,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改版升级以来,先后开设了“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系列讲话精神”、“县区委书记谈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委(党组)书记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谈“三转” 、“向市委和市纪委专题报告责任制”等8个专题栏目。目前,网站首页保留了4个专题,链接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专题。网站开设专题栏目是贯彻落实中省纪委精神的集中体现,符合“三转”精神的要求。同时,也为全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提供了学习交流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