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绥德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责任主体,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县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摆上重要日程,多次召开常委会,传达学习了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对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一是统筹安排,夯实领导责任。2月,召开了县纪委三次全会,安排部署了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制定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和《2013年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意见》,将各项任务一一分解细化,逐项落实到人,分别签订了责任书。二是加强督查,确保责任落实。3月份,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召开的6个重要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了督查,通报批评了8个工作滞后的单位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训诫。三是加强考核,严格实现问责。7月份,对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查办案件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检查和量化考核了各乡镇、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五个一”规定执行的情况。今年以来,查处责任追究案件2件,立案9人,警示训诫7人。
二、抓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积极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出台了《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模范机关考核考评办法》,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直工委。举办了“创建模范机关暨党建理论知识竞赛活动”,70个基层党组织代表队参与竞赛,5000多名党员干部观看了比赛。5月中旬,对各单位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三访五促、为民服务”活动、机关干部遵章守纪、工作效能、服务群众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通报批评单位7个,责令限期整改问题5个,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10月份,5个督查组对各部门单位创建模范机关、党建等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查,对6个工作推进缓慢的乡镇和部门进行了通报批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根据督查掌握的情况及考评办法,对各单位开展创建活动进行考评,并确定等次。
二是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元宵节展出廉政灯谜1000余条。打造了永乐大道廉政文化宣传一条街,悬挂廉政宣传灯箱76个。认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对16个乡镇进行了两轮巡回宣讲,重点宣讲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组织今年新提拔的15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全县248名党员干部的提拔使用、评先评优做出了廉政鉴定。在各级报刊上发表反腐倡廉稿件86篇,发表反腐倡廉网络评论文章18篇。打造了张家砭乡、国税局等9个新的廉政文化示范点,打造了“农林水牧系统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长廊”。绥德革命历史纪念馆被省纪委命名为省级廉政文化教育示范基地。
三、抓监督检查,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是注重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加大了督促检查力度。县委综合督查办督查全县重点建设项目70个,对未开工建设的35个项目进行了公开曝光;清查了32个单位的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情况,对18个单位存在的截留、挪用租赁收入等问题进行了纠正,督促上缴国有资产收益专户资金1156.9万元;督办热点、难点问题10件(次),14个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全程参与了监督,涉及考生4003人,招聘考试工作得到了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调查处理了“9.24”山体滑坡事故,立案6人,警示训诫7人。
二是充分发挥督查督办的综合效应。今年以来,共督查督办各类事项347件(次),印发《督查督办通报》6期,《督查督办专报》7期。办理市、县领导交办件11件,督办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10件(次),责成14个单位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限期整改,相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22份。3月份,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委暨纪委全会及重点建设项目会等6个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对8个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主要领导及当事人实施了警示训诫,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7月中旬,对乡镇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五个一”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和量化考核。对农村道路养护、城区12处网吧管理以及反映县自来水公司管网工程进度缓慢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督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抓专项治理,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
县委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统筹安排,集思广益,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由纪委具体负责实施,各项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向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发放廉政教育读本800余册,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电教片60场(次),组织廉政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16场(次),6000多名党员干部聆听了讲座,接受了廉政教育。民主生活会归类梳理出5个方面23个问题,制定了26条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对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的规章制度4个,明确了整改的责任领导和实施部门,并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通报了整改方案。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制定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实施意见》、《关于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切实提高了制度执行力。今年,立案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的案件3起,党政纪处分4人,警示训诫2人。全县精简各类简报86期、文件20份,合并各类会议12个。80个部门和乡镇在网站上公开了“三公”经费,接待费用同比下降5.6%,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同比下降6.1%,没有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对2012年2名领导干部持私人护照因公出国(境)问题进行了查处,收缴报销费用7.6万元。三是扎实开展作风整顿,围绕干部不遵守纪律、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情况分6个督查组督查了4轮,发现问题14个,通报批评单位13个,警示训诫11人,责令限期整改问题11个。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公款吃喝、公车私用、铺张浪费等现象明显收敛。
五、抓案件查办,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
注重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全力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工作。今年,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85件(次),立案26件,结案27件(清理遗留案件1件),党政纪处分38人,其中查处科级干部11人。乡镇纪委初核63件,转立案67件,结案67件,党政纪处分67人。警示训诫41人,其中警示提醒39人,诫勉督导2人。
六、抓队伍建设,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提供组织保障
县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注重培养年轻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着力打造学习型、亮剑型、高效型纪检监察机关。今年,提拔了2名正科级干部和9名副科级干部(平均年龄31岁)。为了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工作能力,推荐了9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省市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对全体干部和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改善了乡镇纪委的硬件水平,为各乡镇纪委配备了办案专用电脑。
2013年,绥德县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责任制落实,促进我县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中共绥德县委
201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