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安排部署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来源: 市纪委综合室      发布时间:2014-07-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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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建设。近日,市纪委下发《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

市纪委要求,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坚持不懈地抓好抓实。要深化村级干部向乡镇纪委述廉工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向乡镇纪委述廉,要采取访廉、问廉、测廉、述廉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村级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情况,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 ,重点审计村集体资产处置和债权、债务管理,土地和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资金管理,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在审计中查出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推行乡镇《村务公开报》工作,乡镇《村务公开报》的公开内容要以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为主体,主要包括发展党员、党员民主评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村干部待遇、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村级收支明细、集体资产运营、集体债权债务、村干部工资;宅基地审批、村集体生产资料和经营实体运营、各类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土地利用补偿费的管理使用、农村低保、扶贫捐赠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和制度的落实、各类惠农政策落实、农村养老保险事项、计划生育、农村户口变化等。推行《村务公开报》工作,要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考核内容,县区财政要把《村务公开报》印发经费列入全年财政预算,划拨专项资金,保证顺利推行。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和机制,使《村务公开报》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民意,通过“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农村民主化进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深化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加强对村级重大事务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继续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