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榆林市建立健全了村级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目前,已有106个乡镇开展了村级干部述职述廉工作,从而有效地遏制了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后半年,其它70个乡镇将全面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榆林市把村级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作为规范村干部行为的有效途径。述职述廉对象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主要围绕“作为”报告情况,主要内容为:各项常规工作开展情况(如计划生育、综治民调、村级财务收支、各项惠农补贴的落实等)、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和完成的情况(如新农村建设、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建设、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处理、落实情况等)和下年度工作目标。述廉主要围绕是否“乱作为”报告情况,主要内容为:是否利用职权和村级公共资源,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否有公款接待、消费情况;是否有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借机收钱敛财的情况;是否有挪用、侵占和截留公款、救灾救济、新农村建设等资金和物品的情况;是否有瞒报村级收入、脱离“村财乡管”监督等情况。
村级干部述职述廉大会由乡镇纪委统一安排和组织,述职述廉大会由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全体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社区)域范围内企业负责人等参加,总数不少于50人。按个人作述职述廉报告、代表质询、无记名民主测评、结果反馈与运用四个步骤进行。履行工作职责方面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廉洁自律情况方面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民主测评结果作为乡镇年度目标考核结帐和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对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述廉“一般”和“差”)得票率达到三分之一以上的,乡镇党委给予诫勉谈话,不得参与年度评先表模;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综合汇总后直接反馈给述职述廉对象,乡镇纪委督促予以整改。
述职述廉这种上级监督、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使广大村干部不断增强了为民服务和廉洁自律意识,成为解决村干部管理难的有效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