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扎实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省委日前转发了《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该《意见》对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总体要求、职责任务、工作措施、组织保障作出了明确规定。
《意见》强调,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是在新形势下提高管党治党水平的必然要求,对于各级纪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协助党委更好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把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上来,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意见》明确了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纪律、坚决查办案件、推进作风转变、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巡视工作、严格责任追究等7个方面重点任务和加强教育防范、定期约谈函询、强化督促检查、实行工作报告、开展述廉述责评议、实行“一案三查”、严格办案考核等7个方面工作措施。要求各级纪委(纪检组)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监督信息,注重制度创新,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狠抓自身建设,强化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组织保障。
《意见》要求,各级纪委(纪检组)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深化思想认识,把握总体要求,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促进党委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为建设“三个陕西”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