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官大贪腐的启示

来源: 横山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5-11-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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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仅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促进广大农村安定和谐的关键。通过新闻、报纸等媒介,我们了解到小小的村干部有时候也有很大的权力,通过虚报冒领、侵占集体资金等方式,为自己谋取了巨额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在基层的形象。为什么会出现小官大贪,笔者分析主要有以下的原因。

一是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管缺位。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发放惠农补贴、土地补助等有关单位宣传不到位,以至于村民丝毫不知情,给村干部侵吞惠农资金提供了可乘之机;其次因为民主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村民监督委员会不能有效监督村民关注的热点事情。

二是法纪观念淡薄。村干部一年四季忙于农务或其它杂事,不读书不看报;很少有机会参加法律法规、党纪条规、政策规定等培训教育,基本上是法肓。违法违纪时有发生。有个村干部将一万多元工程项目款装进腰包,还满不在乎地对调查组说:“我争取回来的钱,剩余下点我还不能当做误工补贴拿?”也有的村干部没有多少文化,当官目的不纯,为的就是发家致富,所以现在我们选拨村官一般要求有文化、有思想的人来担当。

三是主观上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我们知道,世界观的改造,一刻也不能放松。一旦村干部不加强理论学习,不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那么外界的种种诱惑就会浸入其思想,“升官发财”等腐朽封建思想就会占据其思想领地,最后做了违纪违法的事情。

俗话说,“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事实上,如果失去了自由或者生命,再多的财富也没有任何意义。广大基层干部应该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多开展一些法律法规、党纪条规等培训会,怀有敬畏之心,干好本职工作。不要等到东窗事发后再“幡然悔悟”,那时候就太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