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榆林市教育局党组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党委)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及局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及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常少明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讲话。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转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主体意识、担当意识、自觉意识,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好带头、带领、带动作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标杆和榜样。
会议要求,要全面把握党组(党委)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要坚持向中省市基准看齐,健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明确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以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把责任层层传导下去,解决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谁来负责、怎样负责的问题。要抓好五项重点任务,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师生利益的行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法执纪机关履行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
会议强调,要全力抓好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从领导机制、清单机制等五个方面强化工作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党组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局属各单位尽快成立相应机构,健全完善落实主体责任的领导机制,形成全党动手、齐抓共管的反腐倡廉建设格局;要列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细化责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使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形成上下贯通、逐级负责、全面落实的完整链条;要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考核细则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强化考核问责,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榆林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和纪律保证。